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校级糖尿病专项科研项目开始组织申报,根据《咸宁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补充规定》(咸学院科(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下具体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3)目前有已立项糖尿病专项者可根据条件申请追加实验经费。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
课题申报者按规定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申请追加实验经费者按规定需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评审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查和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高质量的课题申报。
3.立项
(1)医药研究院审核汇总,产生拟立项的项目名单;
(2)科研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立项。
四、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经费限额:重点项目基金不超过3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2.所有科研项目的申请,必须注明预期科研成果形式、数量。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项目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否则不予受理本年度项目申请。
3.目前在研的糖尿病专项项目申请追加实验经费的,必须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4.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集中将申报材料(纸质申请书1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于2013年9月15日以前送交医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http://kyc.hbust.com.cn/)
湖北科技学院糖尿病与心脑血管病变实验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