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湖北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九批)
2、2022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所在工作单位为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具备条件的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各类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入选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
5.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有关项目。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但应经项目所在高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申报流程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人认真研读项目申报说明(附件1、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版申报书(附件3、附件4)。申报书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五份,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申请书封面。
2、各单位统一收集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9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报送科研处,电子档材料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y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