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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医学部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专项科研基金的通知

作者:杨晓松   时间:2021-10-06   点击数:

为落实《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促进学校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科〔2016〕17号)、《关于2021年度校内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医学部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额度

1.一般项目5项,2万元/项。

2. 重点项目6项,5万元/项。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 校内(包括合作单位)从事眼视光眼耳鼻咽喉口腔相关病变研究的科研人员,一般项目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于2021年11月6号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指定邮箱:1954988928@qq.com;联系人:李淑华(15586788925)。

2. 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书的质量进行审查和评审,择优产生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正式立项。

四、经费管理

立项项目资助经费须在湖北科技学院支出,经费管理按《湖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科科〔2016〕2 号)执行。

五、结题要求

1. 一般项目结题需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

2. 重点项目结题需至少发表SCI期刊论文一篇。

3. 接受经费资助的申请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签署书面承诺书(或协议书)。

4. 项目研究周期3年,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将到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口腔与眼视光医学院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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