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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咸宁市科协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通知

作者:杨晓松   时间:2021-05-13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志愿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壮大基层科技志愿者队伍,推动科普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促进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市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旨在有效整合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资源,发展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志愿服务,开展科技培训、科普报告、农技服务、义诊咨询、应急科普、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公益性科技服务,倡导科学生活、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反对邪教和伪科学,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和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二、项目设置

项目名称:2021年咸宁市科技志愿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运用群众乐于易于接受的方式,将“订单式服务”与“需求式邀请”有机结合,围绕卫生健康、青少年科技教育、应急安全、技术推广、农技指导等内容,深入乡村、社区、中小学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包括“基层科技志愿服务”、“卫生健康科技志愿服务”、“青少年科技志愿服务”3个类别(详见申报表填报说明)。

项目数量:8项,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申请1项。

经费支持:每个项目2万元,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场次。

实施时间:2021年5月-11月

三、申报条件

咸宁市范围内,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3.熟悉相应科普工作,具有开展相关活动的经验。

4.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有专门团队,有活动所需设备器材,能够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市科协要求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市科协有关项目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7.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履行《咸宁市科协科技志愿服务行动项目承办单位义务告知书》的条款。(附件1)。

四、申报流程

1.有牵头申报意向的老师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填写《2021年咸宁市科协科技志愿服务行动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2、申报时间:请于5月1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校科协刘波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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