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科〔2016〕17号)、《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与验收办法》(湖科科〔2016〕18号)文件,现组织2022年第二批到期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本次结题验收项目范围为部分到期的省市厅级和校级科研项目。
1、各单位汇总报送结题材料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具体材料包含:①单位盖章的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②完成签字的各级项目结题报告书(A4纸双面打印胶装);③所有材料电子档同步发送至科发院邮箱:xykyc@163.com。
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按“附件2”要求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完成结题流程。
3、教育厅科技项目按“附件3”要求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线上填报,生成结题报告后按要求打印装订交院部统一报送科发院。
4、校内专项(含开放课题)结题验收由项目设立单位负责,结题验收结果报科发院备案。
5、往年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项目可申请结题,结题要求按照协议执行。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考核表》,提供支撑材料,并准备PPT汇报。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一式五份。电子材料(包括Word和PPT)同步发送至科发院邮箱:xykyc@163.com。
6、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结题时间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科发院备案或报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同一项目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对于到期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及超期1年以上的科研项目,按《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科科〔2021〕1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请项目负责人从通知附件中下载科研项目相应结题报告书,按照附件中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要求准备好结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科发院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结题验收评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