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相关要求,科研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北科技学院“包干制”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见附件),现向请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各位老师请于2022年4月17日中午下班前将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邮箱:xykyc@163.com,科研处拟在下周组织文件修订讨论会,具体时间待定。
科研处
20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