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正式启动。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补录
4月2日前,各院部按相关规范将2021年度的所有论文、著作、奖项、研究报告等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二、成果审核
4月6日前,院部科研秘书完成所在单位所有成果的审核工作。4月8日前,科研处对“机构通过”状态的全校成果完成审核。
三、相关要求
1.学术著作类成果需报送一份出版物(电子出版物提供相应音像资料)至科研处存档,无实物的不予认定。
2.艺体类重要创作成果由所在院部严格把关,对照《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相关条文审核成果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艺体类重要创作成果科研工作量核算评分表》,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四、科研工作量公示
预计四月中下旬
特别提示,当年科研工作量核定工作一旦结束,相关补录申请及核定根据实际情况顺延至下一年度,非特殊情况造成的补录申请概不受理。
科研工作量积分事关个人科研绩效和院部科研总绩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
科研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