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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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科研成果系统录入、审核的通知

作者:杨晓松   时间:2021-11-2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1年度科研成果录入、审核工作现已开始,为便于今后更高效的进行成果核对,尽早核算出科研积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教师准确完整地录入2021年科研成果。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的核算将依据个人录入的数据信息进行。核算结果不仅关系到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还关系到各二级单位年终科研绩效核算。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录入前请仔细了解相关数据库期刊目录、认真学习最新文件,尤其是《湖北科技学院学术期刊分类认定标准(试行)》(湖科科〔2021〕4号,该文件请见科研处主页“政策法规”栏目。期刊级别及档次应严格参照该文件予以确定。

2、严格按照科研管理系统设置栏目逐一填入。录入的刊物名称、论文标题、出版时间等应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SCI、SSCI论文影响因子、分区请参照2020年度中科院期刊大类分区数据进行填写(武大图书馆提供的SCI检索报告出来后,科研处将对照予以核实)。

3、单篇论文类成果需按实际署名顺序录入所有作者信息。存在并列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的,需在备注信息中予以说明。著作类成果需将和本人在书中担任同一职务者按排序全部录入,如:包含自己在内的副主编共三人,需将三位副主编全部录入。

4、期刊论文要上传正式出版后的版本(下载版PDF格式),不能上传出版前的版本。会议论文必填出版号(ISBN)、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名称等。

5、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检索报告、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上传要求:论文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检索报告等;著作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节选正文等;报纸类成果提供全文图片;专利类、登记类、评价类成果提供证书原件图片。所有附件均以PDF格式上传。另,著作类科研成果(含电子出版物)必须以院部为单位集中报送出版物至科研处存档(12月15日前)。

6、一篇论文只能录入一次,不得重复录入。原则上,科研工作量只计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名下。如需分配,参与者贡献率不得高于文件规定的作者排序系数比例。贡献率一旦核定不再修改。

7、作者署名在第六及以后的非通讯作者论文,或署名单位在第四及以后的顶级学术期刊论文成果、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成果,必须录入系统。

8、2020年各级各类已立项项目都要录入。立项项目的级别要填写准确,其它必填项目按要求填写。

9、因系统栏目设置不完善导致相关信息无法录入的,请在备注中予以特别说明(如现无顶级档C档选项,可暂选择顶级B档)。

10、录入者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由院部集中向科研处工作人员周远容(电话:8260535)提供工号,以便进行密码重置。

11、任科研秘书不到一年的,请向原秘书学习数据审核相关工作。科研秘书如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工作人员杜艳(QQ:516378339)、周远容(QQ:76204544)联系。

12、院部科研工作者于2021年12月8日前,按要求录入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有相关科研数据。科研秘书自即日起对已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12月12日前必须完成2021年度全部审核工作。审核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对相关信息逐一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可通知录入者加以完善或参照相关内容予以修改。12月12日及以后的数据,科研工作者应及时更新,科研秘书及时进行审核。

13、科研处将对录入的科研数据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科研秘书联系。科研秘书请密切配合,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完善。本次成果录入、审核工作的质量将作为二级单位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中二级指标科研信息管理打分的依据之一。

特别提醒:相关科研工作量核算完成后,再要求补录信息追加积分的,需本人书面申请,由院部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经科研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酌情予以受理。

科研处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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