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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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校内糖尿病专项基金和校外开放基金的通知

作者:杨晓松   时间:2019-07-01   点击数: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湖北科技学院关于《湖北科技学院糖尿病专项科研课题暂行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现组织申报2019年度糖尿病校内专项基金和校外开放基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额度

1. 校内糖尿病专项基金:一般项目(5万)、重点项目(10万)、团队项目(10万以上)。

2. 校外开发基金:一般项目(10万)。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 校内外从事糖尿病、心、脑、血管相关病变研究的科研人员,一般需具有博士学历。

2.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过SCI期刊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在2.0以上。

3. 目前在研的校内糖尿病专项及校外开放项目,可以申请经费连续资助,但必须提供详细的前期工作进展报告和预期成果。

4.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到期未结题校内糖尿病专项及校外开放项目负责人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于2019年9月20号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指定邮箱:3050356957@qq.com;联系人:杨晓松(15071078638)。

2. 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书的质量进行审查和评审,择优产生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正式立项。

四、经费管理

立项项目资助经费须在湖北科技学院支出,经费管理按《湖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科科〔2016〕2 号)执行。

五、结题要求

1. 5万元项目经费结题需发表影响因子总和在2.0分以上的SCI期刊论文,以此类推。

2. 10万元以上项目经费支持的,其中一篇SCI期刊论文的影响因子必须在5.0分以上。

3. 接受经费资助的申请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签署书面承诺书(或协议书)(内容可一人一事一议),对成果署名和结题标准进行约定。

4. 项目研究周期2年,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将定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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