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糖尿病开放基金的通知
组织申报2018年度糖尿病开放基金,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糖尿病专项科研课题暂行管理办法(暂行)》,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资助的对象和条件:
1.面向省内各高校、企业及科研院所、从事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及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时间,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课题组由课题组长、课题组成员组成,应形成一定的学术梯队;
4.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原则上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5.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6.目前在研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追加实验经费,必须就前期工作填写结题报告,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确实有必要追加经费的可以给予适当资助,原则上只能追加一次。除此之外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次进行申请;
7.接受本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必须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由本项目资助所获得的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相关领域的成果(SCI论文及中文期刊学术论文等),应署名“湖北科技学院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Hubei Key Laboratory of Cardiovascular, Cerebrovascular, and Metabolic Disorders, 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为通迅作者或第一作者,否则不予结题,并退回本项目所有资助经费。
8.所有科研项目的申请,必须注明预期科研成果形式、数量。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项目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否则不予受理;
9.申报项目的研制周期,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
三、考核要求
1.所有结题成果必须署名“湖北科技学院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Hubei Key Laboratory of Cardiovascular, Cerebrovascular, and Metabolic Disorders,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专利必须是湖北科技学院作为第一申请单位,否则,不予计算。
2.重点项目至少在核心学术期刊A档及以上期刊(《湖北科技学院学术期刊分类认定标准(湖科科【2016】12号》)发表一篇文章(SCI收录)或获得1项已授权发明专利;
3. 一般项目至少在核心学术期刊C档或以上((湖科科【2016】12号》即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发表一篇文章或获得2项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四、开放基金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基金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立项数目及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学校下拨的糖尿病专项总经费作相应调整。
五、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
课题申报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年度项目指南如实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2.评审
实验室将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科【2016】17号)》及本年度项目指南作为依据,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书的质量进行审查和评审。
3.立项
(1)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产生拟立项的项目名单;
(2)科研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立项并公示。
六、申报时间:
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和申报统计表)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送交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湖北科技学院医药楼4栋206室(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邮编:437100)
联系人:杨晓松
电话:0715-8236051, 15071078638
电子邮箱:3050356957@qq.com
湖北科技学院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