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本院已立项项目
1. 2021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实验室专项立项1项,30万,省自科一般面上1项,8万
二、2022年国家自科项目申报
1. 科研处拟于2021 年9 月29 日举办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经验交流会,在医学、理工和人文社科领域分别邀请马萍、曾祥玲、吴睿和李震老师分享科研工作和项目申报经验。请各单位动员有国家项目申报资格的科研工作者参会,要求近年引进的博士必须参会。
2. 2022 年本院必须申报的老师:杨晓松,陈清杰,张振旺,刘武,赵宝清,郭西英,雷敏,任展宏(已获博士启动基金、国培资助的教师必须申报)
3. 时间进度表
①国家级项目选题阶段:2021年9月-10月,10月11日报送项目选题,项目负责人,申请书提纲
②申请书撰写阶段:2021年10月-11月,各单位自行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辅导和修改,科研处拟从10月开始不定期邀请校外专家做国家项目申报辅导讲座;
③申请书定稿阶段:2021年12月20前将申请书定稿报送科研处,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优秀申请书可由科研处报销一次专家咨询修改经费;
④申请书形式审查阶段:2022年1月,科研处将组织校内相关专家进行申报书形式审查等工作;
⑤申请书提交上报阶段:预计2022年2月底
三、2021年度第二批到期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验收
1. 到期科研项目按时办理结题验收手续,申请延期只能一次且最多只能一年;否则,将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与验收办法》(湖科科〔2016〕18 号)和《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科〔2016〕17 号)文件处理;
2.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结题验收将严格按照人事处博士引进协议中约定的科研任务要求执行;
3.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要求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完成结题流程;
4. 教育厅科技项目要求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线上填报,生成结题报告后按要求打印装订交院部统一报送科研处;
5. 督促到期和超期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对于已离职或有重大变故无力承担项目的负责人,请相关单位协调项目变更负责人或组织课题组成员完成项目。
四、其他工作
1. 组织教师录入2021年度各项成果,科研秘书及时审核,科研处将于2021年12月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个人科研成果;
2. 2021年度第二期科研简报编辑,各单位每年按要求投稿6篇,该项工作计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