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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动物房培训与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6-07   点击数:

SPF动物房培训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SPF动物房培训与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湖北科技学院医药研究院/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从事实验动物的科学研究、繁育、饲养、运输和应用的个人。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和动物实验效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验室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三条本实验室内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科学研究、应用等活动及其管理与监督,使用本条例。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SPF动物房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内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在本实验室从事动物科学实验的科研工作者(教师和学生)应当在各自可控范围内配合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实验室从事实验动物保种、运输以及使用实验动物及相关科研工作的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湖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并获得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动物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

第六条所有实验动物应当是国内、国际认可的品种、品系、级别、数量、质量检测情况,供应单位、日期,许可证号、合格证书,并有负责人签字盖章。实验动物种子应当来源于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或者国家认可的种源单位。

第七条实验动物的饲料、笼具、垫料、饮水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除特殊实验要求外,不得在实验动物饲料中,添加可能影响实验效果的药品和其他物料。

第八条从事动物实验的科研或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遗传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饲育环境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各项操作过程和监测数据应当有完整、准确的记录和统计报告。

第九条同一间实验室不得同时进行不同品种、不同等级或者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

第十条实验动物发生传染性疾病以及人畜共患疾病时,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如属重大动物疫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从事实验动物的个人,应当保障生物安全,严防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实验动物流出实验动物环境设施。

第二章 SPF动物房的使用培训

第十二条 正式开展动物实验前,实验人员须持有《实验动物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并参加本实验室组织的SPF动物房使用培训。

第十三条 培训主要涵盖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部分,其中理论部分主要介绍SPF动物房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实践培训是实地进入SPF动物房,由责任人现场指导操作。

第十四条 理论实践培训考核通过后,填写《动物房预约使用登记表》(附表4)并一同将《实验动物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附在后面,经实验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SPF动物房开展动物实验。

第三章实验动物福利伦理

第十五条 运输实验动物时,应把动物放在符合国家标准的笼具里,以防止动物逃逸或其它动物、害虫进入,并能有效防止外部微生物侵袭和污染;不得与可能伤害动物的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运输过程中,通过最直接的途径本着安全、舒适、卫生的原则尽快完成;保证动物自由呼吸,必要时应提供通风设备。运输时间较长的,途中应为实验动物提供必要的饮食和饮用水,避免实验动物过度饥渴与饥饿。患有伤病或临产的怀孕动物,不宜长途运输,必须运输的,应有监护和照料。

第十六条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动物使用,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鼓励开展动物实验替代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第十七条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情况下,尊重这些为人类作出重大贡献的生命,手术时进行必要的麻醉,借鉴人医麻醉技术,探索出更安全、更有效、更科学的麻醉方法,尽可能使动物少受折磨,保障动物实验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手术中应采取饲养区和手术区分开,两个区域应有一定的隔音效果,避免其他动物看到或听到同类忍受手术痛苦而产生的挣扎和惨叫,以减少动物的不安。

第十九条实验动物在手术后,还忍受着实验造成的疼痛折磨,实验人员要有仁爱之心,在动物保暖、预防伤口感染、保持呼吸道通畅等方面予以必要护理,注意观察实验动物的反应,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实验后采取最少痛苦的方法处置动物。首先对实验动物尽量采用安乐死术,尽快让动物安静地无痛苦地死亡,然后将其尸体送至焚烧炉进行无害化处理。还可以立碑树状,纪念实验动物为人类的健康而献出生命。

第二十一条 对于虐待实验动物情节较轻者,由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或屡教不改者,应离开实验动物工作岗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虐待实验动物。

(1)非实验需要,挑逗、激怒、殴打、电击或用有刺激性食品、化学药品、毒品伤害实验动物的;

(2)进行解剖、手术或器官移植时,不按规定对实验动物采取麻醉或其他镇痛措施的;非实验需要,故意损害实验动物器官的;

(3)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动物设施内环境恶化,给实验动物造成严重伤害、痛苦或死亡的;

(4)在动物运输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给实验动物造成严重伤害或大量死亡的;

(5)处死实验动物不使用安死术的,或有其它有违善待实验动物基本原则或违反本相关规定的。

第四章 SPF动物房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从事实验动物的工作人员应当保障生物安全,严防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实验动物流出实验动物环境设施。

第二十三条 凡开展病原体感染、化学染毒和放射性动物实验,应当遵守国家生物安全等级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开展基因修饰实验动物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对其从事的工作进行生物安全性评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用来处理动物的有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按要求处理,禁止挥发到空气中。

第二十六条 不再使用的实验动物及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应当经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七条 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怀疑动物患有与传染性疫情有关的疾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对可能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做彻底的消毒。

第二十八条 凡涉及伦理问题和物种安全的实验动物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国际惯例。

第五章实验动物尸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目的:对动物尸体、废弃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护环境。

第三十条 适用范围:SPF实验动物尸体、饲养室排出的废物、废水、废气等。

第三十一条 职责:动物房责任人负责收集动物尸体及废物,放入冰柜暂时冷冻保存,并负责联系定点处理机构运送走动物尸体及废物,再由该单位统一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三十二条 规程:动物尸体及血液、组织用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打结密封,填写存放人姓名、动物种类、数量、死亡原因等,保存在-18℃冰柜中,若冰柜内的动物尸体储存已满,负责人员应联系车辆,运送至定点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注意事项:贮存动物尸体的冰柜,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动物尸体冷冻贮存室应单独设置,易于通风和清洁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不得随意丢弃实验动物尸体,严禁食用和出售。

第六章 SPF动物房标准操作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进入SPF动物房须知

(1)医药研究院SPF动物房是经湖北省科技厅验收合格达标的动物房;

(2)进入动物房前,须认真阅读SPF动物房标准操作管理办法;

(3)进入动物房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养成清洁习惯,勤剪指甲、勤理发、保持手、脚、衣服的清洁,患有疾病时不能进入洁净区(如化脓、创伤、皮肤病、感冒、咳嗽等);

(4)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动物房,不得将不明来源的动物带入动物房,工作人员家庭不得豢养动物,避免与实验室动物发生交叉感染;

(5)不去其他动物房或动物实验室,若去过后再进入洁净区须有一周以上的隔离期;

(6)禁止化妆进入洁净区,吸烟或饮酒后30分钟内不能进入洁净区;

(7)尊重爱护动物,不得虐待实验动物;

(8)认真填写入、出动物房记录。

第三十五条进入和退出洁净区的管理办法

(1)进入洁净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室前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入、退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在指定处换上指定鞋;

(3)开关门迅速,前扇门关闭后才能开下一扇门;

(4)每次进入洁净区要更换灭菌过的工作服,按规定换衣,不得将外用物品(如手表、饰物)带入洁净区;

(5)退出洁净区时应按单向流走与进入洁净区不同的路线,不得逆行。

第三十六条人员、动物、物品和用具进入洁净区标准操作规定

未按规定处理的任何物品不能带入洁净区,洁净区内严格执行人流物流的走向和顺序。

(1)人员:所有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规定:工作人员进入一更衣室,锁住外门,然后在一更衣室脱掉外套,将脱掉的衣、物放进一更衣柜。进入二更室, 先将手用酒精棉消毒5~10分钟,然后戴上口罩,并穿灭菌好的隔离服(连体连帽服)、上衣和帽子(要特别注意头发不能裸露在帽子外面),最后戴上手套,打开内侧门进入洁净走道,然后进入动物房工作;

(2)动物:因引种或实验需要,进入洁净区的动物必须是同级别、包装完好的动物,动物必须通过传递窗传入。传递动物时必须由两人共同完成。一人在检疫外间,一人在检疫间。在检疫外间的人在确认传递窗内门关闭时打开外门,把运输盒放在传递窗内,然后用喷雾器喷洒75%酒精,关闭外门,并打开紫外线灯,15分钟后由在检疫间的人打开内门,在检疫间内打开运输盒把动物移到预先准备好的灭菌饲育盒内,然后将运输盒再次放入传递窗,关闭内门,由检疫外间的人打开外门并取走运输盒,关闭外门。工作人员可将动物在检疫间观察三天后方可移入饲育间;

(3)物品和用具:进入洁净区的物品一般分为耐热和不耐热两类。耐热类 :洁净区使用的所有耐热物品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器灭菌后方可进入洁净区,高压灭菌器的操作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灭菌时应注意:每次灭菌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测试(用试纸法或培养法),确保达到有效灭菌。开启灭菌器进口时必须在灭菌器出口关闭状态下进行。相反,在确认灭菌器进口关闭状态下开启出口。操作人员必须在取出物品后随手关闭出口门。不耐热类:不耐热类物品必须经过物品传递窗进入洁净区。

第三十七条笼器具、工作服、垫料进出洁净区管理规定

(1)笼器具:笼器具走向应按规定的方向行进,不可逆返:笼具→清洗消毒间→灭菌通道→洁物存放间→清洁走道→动物房→缓冲间→污物走道→清洗消毒间。笼具清洗规范:笼具应先在水池中浸泡1~2小时后,加入洗涤剂,用刷子清洗。洗毕,再用清水冲净。笼器具的高压灭菌与传递:打开高压灭菌器外门,鼠笼口朝下放入灭菌柜内。用真空程序灭菌。灭菌结束后开启内门,将笼器具放入洁物存放间备用。笼器具的再使用:在动物房内更换笼器具后,换下的笼器具不脏,可在动物房内去掉用过的垫料,换上新垫料,继续再使用一次。但连续使用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之后作为脏的笼器具送入污物走道,进入洗涤灭菌循环;

(2)工作服:工作服不允许穿着于其他场所。工作人员每进入一次洁净区需更换一套洗涤消毒灭菌过的工作服。洗涤、烘干机是洗涤洁净区工作服的洗衣机,不得用来洗涤其他场所穿着的工作服,以防交叉感染。工作服运行路线:工作服→洗涤烘干→打包→高压灭菌→洁物存放间→二更衣室→洗衣筐→洗涤烘干。工作服清洗、消毒、灭菌规范:设定全自动洗衣机的洗涤、脱水、烘干程序。开启洗衣机洗涤烘干工作服,洗衣机工作结束后,取出工作服打包,放入高压灭菌器内,用真空程序灭菌后,打开灭菌器内门,取出工作服放入二更室备用;

(3)垫料:垫料的运行路线:垫料→高压灭菌器→洁物存放间→鼠笼→动物房。垫料的验收:实验动物的垫料应是无毒、清洁、少尘、无异味、吸水性强的材料,通常选用干净的刨花。垫料的灭菌:用两个布袋将垫料作双层包装,打开灭菌器外门,放入灭菌器内,用真空程序灭菌(操作方法见真空灭菌操作规程)。灭菌结束后,打开灭菌器内门,取出垫料,放入鼠笼内备用。

第三十八条饲料、饮水进入洁净区管理规定

(1)饲料:实验动物饲料应选用全价营养配合颗粒饲料。饲料的运行路线:饲料→高压灭菌器→洁物存放间→动物房。饲料的灭菌:将袋装饲料放入高压灭菌器内,用真空程序灭菌。灭菌结束后,打开内门,取出饲料放置于洁物存放间备用;

(2)饮水:将清洁水加入饮水瓶中(注意瓶塞不能盖紧),放入高压灭菌器内,使用液体程序灭菌。灭菌结束后,打开灭菌器内门,取出饮水瓶盖紧备用。

第三十九条SPF动物房动物饲养管理规定

(1)动物自由采食、饮水、不能断料、断水,啮齿类动物的采食主要在夜晚,到白天鼠笼盖上饲料略有剩余即可;

(2)白天上班后和工作结束前两次全面检查各鼠笼,注意观察引水瓶是否漏水缺水,鼠笼内垫料的潮湿度;

(3)大、小鼠的喂饲,SPF动物房宜采用每天加料的做法,这能减少动物磨牙、咬碎饲料而造成的浪费;每天下班前给鼠笼加料一次,加料时打开饲料袋,用加料勺向盒盖上加料;加料的量取决于动物的大小和数量,以到第二天上午上班检查时每盒剩下1~2根鼠料为宜;应注意观察记录动物采食的量;

(4)大、小鼠的喂水,从清洁准备间用工作车将饮水瓶推入动物房,从鼠笼盖上取下用过的水瓶,放入空饮水瓶存放箱中,同时取一新装满水的水瓶插在鼠笼盖上;每插上一个水瓶,仔细观察一会儿,确定饮水瓶不会漏水后,再换下一个鼠笼的饮水瓶。漏水的饮水瓶不得再使用;大、小鼠饮水采用更换水瓶的方式,不采用向瓶中加水的方式,更换下的饮水瓶需传出动物房,送到洗涤间,经清洗高压灭菌后方可使用;

(5)大、小鼠换笼,在清洁准备间,将垫料放入鼠笼中;将盛有垫料的鼠笼叠起,送入动物房;将工作车推入动物房,从鼠笼架上取下鼠笼放置于工作车上,颠倒饮水瓶,取下鼠笼盖放于鼠笼旁;将动物放入盛有灭菌垫料的鼠笼中盖上笼盖插上饮水瓶,放回鼠架上;换下的鼠笼叠放于鼠架旁,最后经污物走道送入洗涤间;更换垫料的同时应做好乳鼠的断奶、分群工作。

第四十条SPF动物房的清扫与卫生管理规定

(1)应保持动物房的地面、墙壁、顶棚、室内一切设施洁净无尘,无饲料、垫料碎屑,无脏污;

(2)每天擦拭地面一次,每两天擦拭墙壁一次,每周擦拭顶棚一次;

(3)每天工作结束后用酒精或84对动物房进行消毒,换垫料后立即进行空气喷雾消毒;

(4)换垫料后用灭菌消毒液擦拭动物房的各种器具、设施;

(5)饲育区内各类饲育用具、物品要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与饲育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或存放在饲育区内;

(6)每天工作结束,将动物房的垃圾袋扎好,经污物走道送出;

(7)专用消毒液:84,酒精,碘伏,戊二醛,过氧乙酸(0.5%~1%喷雾),百毒杀或消毒灵(0.2~0.5%空气喷雾、0.1%擦拭)。

第四十一条SPF动物房环境消毒管理规定

(1)动物饲养区和实验区以外包括房前屋后的外环境均属环境消毒管理范畴;

(2)环境消毒由专人负责;

(3)室内门厅每周擦拭二次,喷雾消毒一次;

(4)外环境每周喷雾消毒一次;

(5)常用环境消毒剂:来苏尔3%~5%、漂粉精0.5%~1.5%、生石灰、过氧乙酸等。

第四十二条SPF动物房相关记录管理规定

(1)工作日每天上、下午观察记录室内温、湿度各一次;

(2)动物笼盒应有标牌,标牌上应有笼盒编号,笼盒放在笼架上时,必须按照笼盒标牌的编号次序放置整齐;

(3)标牌上的各项记录必须认真、及时、完整;

(4)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主要记录当天的主要工作,出入动物、配种动物数、淘汰动物数等,并记录各种异常情况;

(5)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责任人,并协同处理。

第四十三条脉动真空灭菌器操作规定

(1)本实验室SPF动物房XG1.D型双开门脉动真空灭菌器设备型号:DMXD-0.36,由专人使用,使用人员由生产厂家新华医疗技术人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灭菌柜的安全阀每年度须经过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校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2)灭菌前须对灭菌器进行器BD测试,BD测试合格,设备可以继续用真空程序进行消毒工作。若BD测试不合格,不可用真空程序消毒,需检查不合格原因;

(3)各类物品(液体、织物、器械)的灭菌程序均严格按照国标进行操作;

(4)注意事项:在蒸发器自动工作时应经常观察其水位,在任何时候都应保证蒸发器内有足够的水位;蒸发器应每星期换水一次;灭菌器的门胶条每年更换一次,以防止其老化给设备正常工作造成影响;设备在工作过程中,空压机的压力不可低于0.4 MPa,不高于0.8 MPa;空压机每月需排冷凝水一次;经常观察空压机油位,油位应保持在观察孔中间位置,若油不够应及时加油;液体灭菌时,盛装液体的容器不可密封;不可将灭菌器内外门强制性同时打开。

第七章 SPF动物房设备维护办法

第四十四条定期对设施内的水、电、空调系统、送排风系统、灭菌系统、笼具、工具、用具进行维护和更换,以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挂牌运行,责任到人。

第四十五条 SPF动物房设备维护,空气过滤系统的维护:初、中效过滤器每3个月清洗或更换一次;高效过滤器每年更换一次;空调系统的维护:每年春秋两季对空调进行系统维护。灭菌系统的维护:定期对灭菌系统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年请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对高压灭菌器检测一次,传递窗也要经常进行维护;笼具、工具、用具,按照屏障系统的要求,定期更换。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医药研究院/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制定。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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