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使用医药研究院科研平台的规章制度与说明

作者:   时间:2013-05-13   点击数:

一、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凡医药研究院(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病变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科研教师、研究生等必须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从事科研实验的教师、研究生等需要进行登记。负责人:陈红光。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

    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实验的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负责人:陈晓。

三、大型科研仪器使用培训与管理制度

    新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在使用大型科研仪器前要进行理论培训,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完成后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合格者才能使用相关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余薇。

四、动物饲养和使用制度

  1. 在二楼普通动物房饲养动物时,需要将饲养动物的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动物饲养费用包括食料和垫料,每只大鼠饲养费用0.3-0.5元/天,小鼠0.05元-0.1元/天,现在全部由医药研究院平台免费提供,垫料的更换由实验人员自己负责,根据实验内容的不同,一般1-3天换1次。负责人:。
  2. 在三楼SPF动物室饲养动物时,须严格遵守SPF动物使用的有关规定,并按SPF动物室具体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负责人:刘秀芬。

五、普通试剂耗材领用制度

    医药研究院提供如酒精、纯水、氯化钠、棉签、口罩、EP管等基本的实验试剂与耗材,由实验人员根据使用需要登记领用,其他如抗体、试剂盒、阻断剂等实验药品由实验人员自己购买。负责人:陈红光。

六、知情同意书

    凡申请进入实验室的科研人员需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从事科研实验工作。

版权所有:湖北科技学院医药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北科技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维护/管理:湖北科技学院医药研究院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医药楼四栋二楼,邮编:437000 电话:0715-8236051 电子信箱:tnbsys_hbust@163.com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