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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室生物安全制度

作者:   时间:2013-05-13   点击数:
  1. 实验人员应当保障生物安全,严防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实验动物流出实验动物环境设施。  
  2. 用来处理动物的有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按要求处理,禁止挥发到空气中。
  3. 不再使用的实验动物活体、尸体及废弃物、废水、废气等,应当经无害化处理。
  4. 实验动物患病死亡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怀疑动物患有与传染性疫情有关的疾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对可能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做彻底的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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